心迹
五只猴子的故事
小周在线 发表于 2007-10-18 20:44:51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小周在线 发表于 2007-10-03 19:19:07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得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这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细胞生命的礼赞(节选)
小周在线 发表于 2007-10-03 19:02:23
有人告诉我们说,现代人的麻烦,是他一直在试图使自己同自然相分离。他高高地
坐在一堆聚合物、玻璃和钢铁的尽顶上,悠晃着两腿,遥看这行星上翻滚扭动的生命。
照这样的描绘,人成了巨大的致命性力量,而地球则是某种柔弱的东西,象乡间池塘的
水面上袅袅冒上的气泡,或者象一群小命娇弱的鸟雀。
但是,任何认为地球的生命是脆弱的想法,都是人的幻觉。实际上,地球的生命乃
是宇宙间可以想象到的最坚韧的膜,它不理会几率,也不可能让死亡透过。而我们倒是
那膜的柔弱的部分,就象纤毛一样短暂、脆弱。而且,人早就在杜撰一种存在,他认为
这种存在使自己高于其他生命。几千年来,人就这么脑汁绞尽,用心独专地想象着。因
为是幻觉,所以,这种想象今天如同过去一样没有使他满足。人乃是扎根在自然中的。
近年来的生物科学,一直在使人根植于自然之中这一点成为必须赶紧正视的事实。
新的、困难的问题,将是如何对付正在出现的、人们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的观念:人与
自然是多么密切的联锁在一起。我们大多数人过去牢牢抱有的旧观念,就是认为我们享
有主宰万物的特权这种想法正在从根本上动摇。
事例。可以满有理由地说,我们并不是实际存在的实体,我们不象过去一向设想的
那样,是由我们自己的一批批越来越复杂的零件逐级顺序组合而成的。我们被其他生命
分享着,租用着,占据着。在我们细胞的内部,驱动着细胞、通过氧化方式提供能量,
以供我们出门去迎接每一个朗朗白天的,是线粒体。而严格地说,它们不是属于我们的。
原来它们是单独的小生命,是当年移居到我们身上的殖民者原核细胞的后裔。很有可能,
是一些原始的细菌,大量地涌进人体真核细胞的远古前身,在其中居留了下来。从那时
起,它们保住了自己及其生活方式,以自己的样式复制繁衍,其DNA(脱氧核糖核酸)和
RNA(核糖核酸)都与我们的不同。它们是我们的共生体,就象豆科植物的根瘤茵一样。
没有它们,我们将没法活动一块肌肉,敲打一下指头,转动一个念头。
线粒体是我们体内安稳的、负责的寓客。我愿意信任它们。但其他一些小动物呢?
那些以类似方式定居在我细胞里的生物,协调我、平衡我、使我各部分凑合在一起的生
物,又是怎样的呢?我的中心粒、我的基体、很可能还有另外许许多多工作在我细胞之
内的默默无闻的小东西,它们各有自己的特殊基因组,都象蚁丘中的蚜虫一样,是外来
的,也是不可缺少的。我的细胞们不再是使我长育成人的纯种的实体。它们是些比牙买
加海湾还要复杂的生态系统。
我当然乐于认为,它们是为我工作,它们的每一气息都是为我而呼吸的;但是否也
有可能,是它们在每天早晨散步于本地的公园,感觉着我的感觉,倾听着我的音乐,思
想着我的思想呢?
然而我心下稍觉宽慰,因为我想到那些绿色植物跟我同病相怜。它们身上如果没有
叶绿体,就不可能是植物,也不可能是绿色的。是那些叶绿体在经营着光合工厂,生产
出氧气供我们大家享用。但事实上,叶绿体也是独立的生命,有着它们自己的基因组,
编码着它们自己的遗传信息。
我们细胞核里携带的大量DNA,也许是在细胞的祖先融合和原始生物在共生中联合起
来的年月里,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们这儿的。我们的基因组是从大自然所有方面来的形
形色色指令的结集,为应付形形色色的意外情况编码而成。就我个人而言,经过变异和
物种形成,使我成了现在的物种,我对此自是感激不尽。不过,几年前还没有人告诉我
这些事的时候,我还觉得我是个独立实体,但现在却不能这样想了。我也认为,任何人
也不能这样想了。
事例。地球上生命的同一性比它的多样性还要令人吃惊。这种同一性的原因很可能
是这样的:我们归根结底都是从一个单一细胞衍化而来。这个细胞是在地球冷却的时候,
由一响雷电赋予了生命。是从这一母细胞的后代,我们才成了今天的样子。我们至今还
跟周围的生命有着共同的基因,而草的酶和鲸鱼的酶之间的相似,就是同种相传的相似
性。
病毒,原先被看作是一心一意制造疾病和死亡的主儿,现在却渐渐现出活动基因的
样子。进化的过程仍旧是遥无尽期、冗长乏味的生物牌局,唯有胜者才能留在桌边继续
玩下去,但玩的规则似乎渐趋灵活了。我们生活在由舞蹈跳荡的病毒组成的阵体中,它
们象蜜蜂一样,从一个生物窜向另一个生物,从植物跳到昆虫跳到哺乳动物跳到我又跳
回去,也跳到海里,抱着几片这样的基因组,又拉上几条那样的基因组,移植着DNA的接
穗,象大型宴会上递菜一样传递着遗传特征。它们也许是一种机制,使新的、突变型DN
A在我们中间最广泛地流通着。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们在医学领域必须如此集中注意
的奇怪的病毒性疾病,就可被看作是意外事故,是哪里出了点疏漏。
事例。近来,我一直想把地球看作某一种生物,但总嫌说不通。我不能那样想。它
太大,太复杂,那么多部件缺乏可见的联系。前几天的一个晚上,驱车穿过新英格兰南
部树木浓密的山地时,我又在琢磨这事儿。如果它不象一个生物,那么它象什么,它最
象什么东西呢?我忽而想出了叫我一时还算满意的答案:它最象一个单个的细胞。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小周在线 发表于 2007-10-03 00:49:13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 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 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无苦集灭道, 无智亦无得,以无所得故。菩提萨埵,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三世诸佛, 依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 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娑婆诃。
基诺悖论
小周在线 发表于 2007-10-03 00:36:56
基诺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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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古希腊人设想出了很多关于时间和运动的悖论.最著名的一个是基诺关于跑步人的诡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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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基诺的跑步人作如下推理。 甲:在我达到终点线之前,我必须经过中点。然后.我必须跑到3/4处,它是剩下距离的—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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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而在我跑完最后的1/4这段路之前,我必须跑到这段路的中点。因为这些中点是没有止境的,我将根本不能达到终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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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假定跑步人每跑一半要一分钟。绘出的时间—距离关系图表明他是如何越来越接近终点,而绝不会达到终点的。他的论据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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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不对,因为跑步人不是每跑半截都用1分钟。每跑一半所花的时间都是前一段时间的一半。他只要两分钟就可以到达终点,只不过他须通过无穷多个中点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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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基诺设计出一条关于阿基里斯的悖论。这个战士想要捉住一公里外的一只海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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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当阿基里斯跑到海龟原来所在点时,海龟已向前爬了1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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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但是当阿基里斯跑到10米处时,海龟又爬到前面去了。 海龟:你别想抓住我,老朋友。只要你一到我原先所在的地方,我就已经跑到前面一截;了,那怕这个距离比头发丝还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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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基诺当然知道阿基里斯能够捉住海龟。他不过是显浅的说明,在把时间和空间看成是由一连串的离散点组成,就像一串念珠前后相连那样时,会引起怎样令人迷惑的结果。 |
在这两个悖论中,我们必须把两个跑步人都等价地看作沿一条直线作匀速运动的点。基诺之道由A向B运动的点确实到达了B点。他这两个悖论的设计显示出,当一个人试图把直线分为若干分离的点,这些点一个个依次往下排列,同时再把时间分成前后相随又互不重叠的间隔,并以此来说明运动时,会碰到怎样的困难。
像我们在上一组画面中那样,仅仅说明跑步人能够到达B点,是因为他每跑一个新半截所需的时间是跑前段路时间的一半,这还不能使基诺满意。他总是答道,就如在直线上总有—个新的中点要跑到一样,时间也总有新的半刻要经过。简言之,基诺用于直线上的论点也可以用到时间的序列上来。虽说时间可以越来越接近两分钟,但总还有一段无限小的时间瞬息要通过。阿基里斯和海龟的悖论也都是一样的道理。在无穷进程中的每一步,都还有一个没完没了的“下—步”要做,在空间和时间两方面都如此。
很多科学的哲学家都同意罗素对基诺悖论所作的著名讨论,这发表在他的《我们对外部世界的知识》一书的第六讲中。罗素指出,基诺悖论只有到乔治·康妥之后才能有效地解答。在十九世纪建立了他的无穷集理论。康妥证明了,一条直线段上的点数(或一个有限的时间区间内的间隔),是“不可数的”,这就是说不能把它们和计数用数一一对应,如果说基诺的跑步人总有更多的点要数,那么他是数不完的,跑步人也就到不了终点。可那些点是不可数的。学生们如果想更多地了解基诺悖论的旨趣,最好是参考韦斯勒·C·萨蒙编辑的一个平装文集:《基诺悖论集》。
亨普尔关于乌鸦的悖论
小周在线 发表于 2007-10-03 00:33:55
亨普尔关于乌鸦的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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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有一个关于黑乌鸦的著名悖论,它说明罗尼哈特小姐遇到的问题并不是罕见的。甚至有些专家也还在力求搞清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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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如果看到有3—4只乌鸦是黑色的,那么说“所有乌鸦都是黑色的”,这条科学定律的证据是不充分的。如果看到上百万只乌鸦都是黑的,这条定律的证据就比较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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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嘎!嘎!我不是一只黑乌鸦。只要他们发现了我,他们就会知道他们的定律是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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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一条黄色的毛毛虫起什么作用?它可不可以当作这条定律的一个例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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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要回答这个问题,让我们首先把这条定律改成在逻辑上仍然等价的另一个形式吧,“凡是不黑的东西都不是乌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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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嘿!我已经找到一个不黑的东西了,它肯定不是只乌鸦,所以它证实了这条定律:“凡是不黑的东西都不是乌鸦。”所以它必然也证实了等价的定律:“凡是乌鸦都是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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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很容易找到成千上万不黑的又不是乌鸦的东西。它们是否也证实了定律:“凡是乌鸦都是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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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卡尔·亨普尔教授设计了这条著名的悖论,他确信一条酱紫色的奶牛实际上使“所有乌鸦都是黑色的”概率稍为增大了一点。其他哲学家不同意这一点。你的看法如何? |
这是近来发现的在证实理论方面的很多悖论中最惹人头痛的一个。尼尔森·古德曼(见下—条逆论的介绍)说道;“坐在屋里不用出去受风吹雨淋就可以研究飞禽学这一前景是这样吸引人,使得我们知道其中必然有值得探讨的地方。”
问题是要把关键找出来。卡尔·亨普尔相信,一个不是乌鸦的客体不是黑的这件事实际上是证实了“所行乌鸦都是黑的”这个论断,不过只是在极微小的程度上得到证实。试想我们来做一个客体数量很小的假设检验,比如有10张扑克牌向下扑放在桌子上。我们假设所有黑牌都是黑桃。我们开始一张一张翻牌。显然,每当我们翻开一张黑桃时,我们就得到一个证实假设的例证。
现在,我们把这个假设用不同形式改述为:“所有不是黑桃的牌都是红的。”两次我们翻出的牌不是黑桃时,它是红的,这肯定也像前面一样证实了我们的假设。确实,如果第一张牌是黑桃,其余9张都是红色的非黑桃牌,我们就知道我们的假设成立。
亨普尔说,当我们把上述过程用到乌鸦上,从不是乌鸦的客体不是黑的来证实我们的假设时,使人觉得别扭,其原因就在于地球上不是乌鸦的客体比起乌鸦来实在太多了,因而我们用上述说法来证实假设是不足取的。再则,如果我们环顾室内来找寻乌鸦,我们本已知道室内根本没有乌鸦,那么在这里找不到任何不黑的乌鸦是毫不足怪的。
要是我们还没有上述这种补充知识,那么当我们发现了一个不黑的不是乌鸦的东西时,从理论意义上讲,它就算作证明“所有乌鸦都是黑的”的一个例证了。
亨普尔的反对者常要指出,按他这个理由,发现一条黄色的毛毛虫或一条酱紫色的奶牛肯定也是“所有乌鸦都是白的”这条“规律”的例证。那末,一个同样的事实怎么会同时证实“所有乌鸦那是黑的”和“所有乌鸦都是白的”的例证呢?关于亨普尔悖论的文章多不胜数;这个悖论在关于知识的证实方面的辩论中起着中心作用,而这正是后面的参考资料:韦斯利·萨尔蒙的论文所讨论的课题。

















